出租房屋的责任书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责任书的重要性,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租房屋的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出租房屋的责任书1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镇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或村居、企业单位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报告派出所;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到镇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办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房屋出租人不履行以上七条治安责任,则按《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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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的责任书2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首都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出租房屋的个人、单位以及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当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一、对承租人进行住宿登记。登记时应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核对承租人的身份证件,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带领或督促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3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对逾期未办理《暂住证》的人员,不得向其出租房屋。
三、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承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作为卧室出租供人员居住。对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由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将由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五、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对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出租人、单位,责令改正,并可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违法建筑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出租人对出租房屋应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承租人生产经营与生活同在一室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对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七、向承租人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发生治安案件的工作。
八、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承担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广大房屋出租单位、房地产经纪公司、个人应认真履行治安责任,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对不履行治安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出租人和承租方出所各持一份,留存备查。有效期三年,期满续签。
出租人: 承租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出租房屋的责任书3甲方:
乙方: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制定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为履行治安义务,特向城关水陆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第一条 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 ……此处隐藏8212个字……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
___年__月__日
出租房屋的责任书1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概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 ;位于第 栋第____层,房号 ,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使用性质 ;
房屋所有权证号 ;(见附件一: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证号 ;(见附件二: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房地产权证号 。(见附件三: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关于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整。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房屋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应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如因该房屋权利瑕疵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该房屋能正常使用,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3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该房屋的维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修复责任。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气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向守约方支付。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其他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房屋的责任书15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乙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乙方提出,乙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的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